培训服务

关于举办游泳池消毒净化技术培训班的说明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结合《体育法》的相关管理规定,所有游泳池(馆)必须配备至少两名经培训合格的水质净化员方能营业。游泳池(馆)申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年度验证时,将按此规定办理。
  由于 2002 年前《游泳池水质净化证书》的发证单位是原广州市卫生防疫站。但从 2002 年起根据卫生部要求,原广州市卫生防疫站划分为广州市卫生监督所和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两个事业单位,根据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要求,为确保我市游泳场所的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在 2002 年前参加并获得《游泳池水质净化证书》的学员必须重新参加由广州市体育局体育经济处、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广州市游泳协会成人游泳俱乐部水至好分部联合举办的游泳池水质消毒净化技术培训班,具体事项详见《培训通知》。
  培训结业后,经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审核合格者,由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颁发《游泳池水质净化员证书》。
特此说明!

广州市游泳协会成人游泳俱乐部

广州市水至好分部